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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 |
管理委员会 顾问 核数师 伙伴 管理委员会
经伦会由一个管理委员会管治,有主席、副主席、秘书和司库各一名。由委员会委任的秘书长负责执行管委会所订的政策和工作方针,是管委会的按职权成员,但无表决权。他们全部义务工作,并无酬金。
主席
罗世范
罗博士于瑞士苏黎世出生。他曾在欧洲慕尼黑,巴黎和罗马等地攻读哲学、经济、社会、及伦理学,并于一九九一年在奥地利因斯布鲁克大学取得经济伦理博士学位。九二至九八年间在苏黎世大学的管理及经济学院教授经济伦理。
一九九八年前往北京,先后在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对外经贸大学和中国中央党校任教国际经济伦理。罗博士是苏黎世大学经济系经验研究院及苏黎世经济、管理和文学研究中心的永久客座研究员,亦在亚洲及法国各商学院担任客座教授。
他的研究焦点放在发展亚洲经济伦理,尤其是在中国。他联同北京大学出版社主理翻译一系列经济伦理课本为中文,并于二零零四年出版《终极嬴家的18项伦理修炼》一书。
罗博士是在香港成立的国际经济伦理协会主席,且是北京国际经贸大学经济伦理研究中心的秘书长兼副主任。
罗博士精通六种语言:德、中、英、西班牙、法、和意大利文,他亦有广泛的跨文化工程经验。副主席
卓德
卓德先生多年来在欧洲、美国及亚洲区从事法律、财务、及商务工作,现时在一所香港的公司集团工作。他除了是一位合格律师和香港证券专业学会的成员外,还与 多个慈善和非牟利机构保持长久的关系。现时,他是国际生活价值教育联会的会长。他是牛津法理学的硕 士,所出版的书刊物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名为「更美好世界的愿景」的和平使者刊物。司库
罗盛梅
罗盛梅女士是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的牌照部的总监,负责管理该部门和有关发牌的政策发展。她自一九九八年便加入证监会的企业融资部,曾在收购合并组负责监管合并及收购的交易和在政策组为上市公司制定监管政策。她于二零零二年转往投资产品部,并于二零零四年晋升为中介团体及投资产品部总监。然后于二零零六年转任牌照部总监。罗女士曾被调派往其它证监会,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澳洲证券及投资监委会工作。她在加入证监会前是香港一所律师行的伙伴,主管企业及商务部。罗女士在香港和英国均具律师资格。
在社会服务方面,罗女士是基督生活团的前任秘书及副团长。她亦是香港国际教贤学院的理事。会员
周守仁
耶稣会会士﹐生于香港并在香港完成中学教育。他在美国接受他大部份的高等教育、并于二零零六年取得美国哈佛大学的教育博士。他主要研究香港中学的道德教育,发现道德范畴和道德文化是有效的道德教育不可或缺的元素。
周神父在一九九三至九五年间在芝加哥罗耀拉大学攻读「组识发展学」时,认识「经济伦理」这个学科后,便立即对它感到兴趣。后来他在香港的耶稣会学校教授伦理一科时,便把这些资料列入课程内。
他取得博士学位后,便成为两所位于香港由耶稣会主办的华仁书院的校监。周神父亦是耶稣会于港、澳、台三地主办的中小学校「教育委员会」的主席。
除上述职务外,周神父亦是香港大学教育系的「名誉助理教授」,从事兼职教学及自己有兴趣的教育心理研究。秘书长/秘书
苏国荣
苏先生自一九九九年退任香港申诉专员后,便义务担当香港国际教贤学院总干事一职达七年之久。他是香港储蓄互助社协会首任总裁,亦是亚洲储蓄互助社同盟会创会会长。他于一九九四年离开任职达二十多年之储蓄互助社总会保险集团,职位是国际副总裁,专责亚洲及非洲区事务。苏先生曾是世界储蓄互助社议事会董事,包括一届司库。在一九七八至一九八五年间,他是香港立法局的委任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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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
白瑞鹂
白瑞鹂律师曾经是富而德香港办事处的合伙人,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底才离开。她为外商在中国投资提供法律咨询,有20多年的经验,业务涉及收购现有公司,以合资或独资方式设立新公司,及扩展中国项目,如外包、技术许可、品牌保护、销售和经销、工程和建设。她参与的中国项目范围很广,从汽车、医药直至电厂和网站。
白瑞鹂律师于一九九三年加入富而德。她曾就如何在中国经商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发表诸多著述及演讲。她是二零零四年度香港美国商会主席。
白瑞鹂律师能熟练阅读中文,讲流利的普通话。![]()
狄恒
狄恒神父从事教育工作多年,尤其着重培育青少年的德行,他认为要青少年和谐共处便需要基本人文价值,特别是尊重和责任。人类社会需要诚实、公义、同情心、宽恕和爱,且要实践「以待己之心待人」的金科玉律。
狄神父先后出任香港华仁书院的副校长和校长(一九六二年至一九七零年),并于一九七八年至一九九二年间为九龙华仁书院的校长。一九七零年至一九七八年,他被委任为香港大学利玛窦宿舍的舍监。狄神父致力推广及开办教育课程,包括〈教师恳谈营〉、〈改善课程的历程〉和〈反思教学法〉。
一九九七年他与一班热心的教育家一起创立〈香港国际教贤学院〉,宏扬基本人文价值,并担任该学院的理事会主席一职至今。狄神父是经济伦理的热心支持者。
义务核数师
梁志坚先生
伙伴
经伦会依据章程邀请有兴趣发展及宏扬经济伦理的组织为伙伴。伙伴与经伦会并无任何架构、财务、或法律上的连系。两者间完全自主和独立。不过,为了达成发展和推广经济伦理的共同宗旨,可按经伦会章程规定分享资源。
现时,下列组织是经伦会的伙伴(详情请浏览它们的网址):
- 国际商业伦理研究中心 (www.cibe.org.cn)
- 香港国际教贤学院 (www.hkiiel.org.hk)
- 澳门经济伦理协会 (www.macasbe.selfip.org)
- 澳门消费者委员会 (cc.informac.gov.mo)
- 瑞士经济管理文艺研究中心 (www.crema-research.ch)
- 印度金奈罗耀拉商业管理学院杰优中心 (www.libaonline.net)